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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申請

申請須知

  • 各欄位請填具完整,※標記者,請視需要加填。
  •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請填列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 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請檢具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 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
  • 檔案應用准駁依檔案法第十八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
  • 檔案閱覽規則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 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 拆散已裝訂之檔案
    • 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 違反後果申請人違反前項規定,本處將停止其閱覽、抄錄檔案,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 收費標準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定「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費。
  • 送件方式申請書填具後,得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送達本處,如有疑義,請洽本處檔案管理單位。
  • 聯絡資訊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郵遞區號:413415
    電話:(04)2331-2678
  • 結果通知申請書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為了幫助您瞭解本處網站如何收集、應用及保護您的個人資訊,請詳細閱讀以下內容:
    • (一) 適用範圍
      以下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適用於您在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線上服務(檔案應用申請)時,所涉及有關個人資料收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經由本處網站搜尋連結之其他網站,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則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 (二) 個人資料收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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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當事人基本權利行使方式
      您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倘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資料者,將影響您使用本網站服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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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六) 個人資料保護宣告之諮詢
      如果您對本項個人資料保護宣告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