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台湾时间:2010/09/08 09:59:07
:::
:::

关于本站

首页 >相关信息 > 网站著作权声明
转寄好友 友善打印 字型切换小 字型切换中 字型切换大 Facebook Plurk
写入便利贴 我的便利贴
网站著作权声明
無標題文件
机关网站著作权声明修正意见

1.交通部观光局参山国家风景区网站上刊载之所有内容,
 除著作权法规定不得为著作权之标 的(如法律、命令、公务员撰拟之讲稿、新闻稿等...
 请参考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外,其它包括文字叙述、摄影、图片、录音、影像及其它
 信息,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2.上述不得为著作权标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欢迎各界广为利用。

3.本网站信息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应取得该著作财产权人同意
 或授权后,方得利用。

4.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说明如下:
(1)本网站上所刊载以交通部观光局参山国家风景区名义公开发表之著作,即著作人为
 交通部观光局参山国家风景区,在合理范围内,得重制、公 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利
 用时,并请注明出处。
(2)本网站上之信息,可为个人或家庭非营利之目的而重制。
(3)为报导、评论、教学、研究或其它正当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得引用本网站上之资讯,引用
  时,并请注明出处。
(4)其它合理使用情形,请参考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至六十五条之规定。

5.除了合于著作权法第八十条之-非移除或变更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否则无法合法利用着
 作;或者因为录制或传输系统转换时,技术上必须要移除或变更的情况之外,本网站所
 标示之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未经许可,不得移除或变更。

网页浏览总人次:9381842 / 最后更新日期:2010-09-08

交通部观光局参山国家风景区管理处2010版权所有
机关地址:41341台中县雾峰乡中正路738号│电话:(04)2331-2678│传真:(04)2333-0863│服务时间:08:30 ~ 17:30
建议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IE 6.0 与 Firefox3.0 以上版本

无障碍A+